当前有一种讨论——我国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其规模效应以及赋能效应是否已进入递减状态,这也涉及放到能源数字经济发展中,互联网的价值是否在递减。从目前已有的发展态势来看,互联网对能源数字经济的价值贡献正在持续提高,经国网能源院数字所研究计算,2021年,我国能源数字经济增加值已相当于能源行业增加值的13.9%,正在成为能源行业发展不可忽视的主导力量;除此之外,近十年能源数字经济增加值与数字经济增加值高度相关(相关系数0.95),甚至超过与能源经济增加值的相关程度(相关系数0.74),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能源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属性更高,未来市场空间释放仍然大有可为。
从互联网三大定律来看,互联网对能源数字经济功能形态的影响仍在深化
互联网作为最完整的客户资源聚集体,在万物互联时代,随着数字技术应用程度持续深入,数字化应用规模将不断扩张。产业规模扩张需要更多生产要素和能源资源投入,带动能源数字经济发展。发展能源数字经济,要学习借鉴数字技术与信息技术产业在市场竞争中沉淀的共性规律。
依据互联网三大定律:摩尔定律描述了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之间的对应关系,但随着技术发展到高级形态时,就会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增长的平缓阶段。不同于数字经济已经进入“双千兆”、“纳米”阶段,技术发展趋于瓶颈期。能源数字经济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电力芯片远没有手机、移动芯片对性能和工艺处理那么苛刻,反之各类发电技术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融合空间还未充分发挥,因此能源数字经济中相当一段时间内摩尔定律都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麦特卡夫定律指出了网络节点数量增加可带来指数级的网络价值。电网是世界上最大的人造网络,如今这个网络里的节点属性、网络形态均发生变化,这些都为新业态、新产业的涌现提供了丰富的可能性。从网络节点上看,随着与5G、北斗基站共享电力杆塔资源,零售终端、油气加油站与充电站、变电站多站融合,节点数量和功能的变化将催生形成更广域的能源电力大网络,网络价值也随之上升。从网络形态来看,过去中心化的分层结构会向更加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的混合状态转变。互联网未来学家凯文·凯莉所谈到的《失控》情形,将适用于未来能源数字经济的业态发展,只有充分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拓宽能源网络拓扑结构的优化广度,实现能源物联、能源管理和能源市场的信息互联互通,才能使电网的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最大的麦特卡夫效益,推动能源数字经济的增长。
吉尔德定律指出,数字经济的边际成本下降显著,未来互联网趋于低价模式,这也是规模效应、范围经济的另一种表现。随着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平均度电成本较2012年分别下降48%和70%。新能源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新阶段,在电源侧的边际成本已经持续下降,如果以电源-电网-用户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则边际成本的改善还不够显著;但是叠加能源互联网的平台价值、能源电力大数据的公共服务价值和社会价值,会发现边际效益正在显著提升;综合来看,能源数字经济发展的边际成本收益率正在以互联网模式悄然上升。因此,要回到系统观念中重新认识多种能源的协同互济关系以及不同用户对能源电力的社会化公共事业需求,把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与整个能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建立符合多方需求的激励相融价格机制,还可谓任重道远。
综上所述,互联网作为数字技术的载体,仍将对能源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以“互联网+市场化+系统观念”的大互联网观将继续成为引导能源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
电网企业有必要在发展能源数字经济的同时,持续放大能源互联网的价值
电网企业能够成为能源互联网乃至互联网本身创新发展的主导力量,这是由电网自身网络结构特点以及电力流与数据流、知识流、资金流等融合发展的独特价值决定的。电网企业要充分发挥其在能源行业中的枢纽作用,放大互联网的价值,以电网调度数字化转型为中枢,以配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主战场,解决电网多流融合、多目标优化、多场景运营等难题,推动电网企业数字化转型。
一是要增加能源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部署,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目前,国网公司已拥有庞大的联网设备规模与海量数据接入智能电表等各类终端5.4亿台,规划到2030年,接入系统的设备数量将达到20亿,在设备标准向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统一的进程逐步完善后,将能源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部署同时完善,整个电力物联网有望真正实现广泛的互联互通,为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和高比例电子设备设施接入提供网络基础,进一步加速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
二是发展融合型能源基础设施,促进互联网与多元能源生产、传输、储存、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能源行业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超大型公共事业行业,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力保障了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向新型基础设施迭代发展,绝不是脱离现有基础设施重新规划建设,而是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以“软件定义”的方式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以数据要素和智能应用撬动传统重资产型基础设施,发挥轻快平台服务新价值。
三是借鉴互联网开放对等的理念和体系架构,发挥能源互联网对上下游产业链与电工装备供应链的带动拉动作用。在电力系统中加强互联互通,形成源-网-荷-储高效能联动以及多能互补的智能电网,充分融合数字技术与能源技术,依托数据流带动电力流、业务流、资金流,发挥互联网赋能实体产业发展的基础功能,实现能源数字经济“一业带百业”的赋能作用。当前可重点依托电网企业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和电工装备供应链企业整体绿色智能化发展,实现能源数字经济的“绿色现代数智供应链”建设促进作用。
对能源数字经济未来发展可作的贡献
总的来说,能源数字经济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互联网仍然是配置资源、融通资源、赋能产业的重要途径。作为能源电力企业、能源智库而言,还需要主动作为的工作有很多。
一是从“硬技术+软技术”两个方面加强协同攻关。在硬技术方面,要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研发电力专用芯片、智能传感器、特高压直流套管等核心装备,实现各类发电技术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充分融合;在软技术方面,要对能源数字的典型应用场景、核心逻辑模型、经典商业模式和文化思维理念进行强化,充分实现硬技术与软科学的配套发力。
二是从产品服务视角加快数字化创新势能的扩散。在能源电力市场、数据市场、金融市场的有效开放与科学监管趋势下,要进一步打通能源电力大数据与工业、气象、水文、交通大数据的融合链路,充分发挥大数据的规模效应和网络价值;进一步推进数字电网“5G+电网”、“北斗+电力”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司数据中台承载能力和智能化分析能力;持续丰富完善“电力+经济”、“电力+环保”、“电力+税务”、“电力+应急”等一系列数字产品和服务,推动数字经济治理更加数字化、精细化及智能化。
三是从科教人才培育的历史机遇下加快打造具有数字经济特色的一系列协同创新柔性团队。打破行业企业、部门专业显隐形壁垒,降低制度性成本和摩擦性,强化柔性韧性协同。通过数字化隐私安全技术解决跨平台数据安全问题;通过承接部委、社会及公司科技性项目,促进团队成熟与迭代发展,并进一步强化团队协同能力;通过建立自主独立的人才库、数据库、技术库和方法库,向外延伸至能源电力一线实践,促使技术推广与迭代加速。
(本条资讯相关内容来自中国能源网)